經濟適用住房一直是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,但近年來也因一次性購房負擔較重、易滋生腐敗、資質審查難易藉機牟利等原因而受到詬病。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民政廳、財政廳、國土資源廳等四部門下發的《關於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重點任務落實的通知》中明確指出,將以共有產權制度為核心,改進和規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,並提出了共有產權的兩種模式。據省住建廳相關人士介紹,目前我省正醞釀擴大共有產權試點,鼓勵各地積極採取共有產權方式。試點成熟後,將在全省各地強制推行共有產權。揚子晚報記者 王燁
  模式1
  將政策扶持量化為政府產權
  金壇市有一種試點模式:將政府讓渡的土地收益、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量化為政府持有的產權,與保障對象出資金額按比例形成共有產權。金壇市住建委主任陳建軍介紹說,這樣的共有產權模式將政府的優惠補貼量化為產權面積,既解決了今後上市的增值收益問題,也消除了牟利空間。該市規定,共有產權房在上市交易前,政府產權部分均無償提供給保障對象使用,無論住多久都不收租金。滿5年後允許上市交易,售房款按個人和政府產權比例分配。
  陳建軍介紹,由於近幾年房價上漲較快,經適房與商品房的差價很大,資質審核又比較難,引發了一些人鑽政策空子的牟利行為,以前每年只有四五百戶經適房申請量,但2008年以後一下子升到了1000多戶。2013年實行共有產權後,上市再交易的收益要與政府分,牟利空間大大壓縮,經適房申請數量也從2012年的1183戶回歸到2013年的446戶,真正提供給了有需要的老百姓。截至目前,金壇已有299戶家庭簽訂了共有產權經適房網上備案合同。
  【案例分析】金壇市民孔珊珊今年2月搬進了南洲花園經適房小區,作為金壇首批共有產權經適房的受益者,她的房屋所有權證很“特殊”,上面註明產權為“按份共有”。在79.57平方米的建築面積中,孔珊珊占有47.81平方米,而另外的31.76平方米則屬於金壇市住房保障辦公室。這意味著,今後如果她想將這套房子出售,所得收益必須與政府按份額進行分配。孔珊珊的住房如果5年後賣到了6000元/平方米,那麼政府的31.76平方米產權共可分得收益190560元,而所有的增值收益將全部用於後續保障房建設。
  模式2
  買商品房,貨幣補貼折算成政府產權
  如果保障對象嫌經適房小區太遠不方便,那麼也可以上市場買商品房,政府發放購房補貼,補貼的部分就折算為政府共有產權。據瞭解,目前金壇的共有產權試點中也有貨幣補貼的方式,相對於實物經適房的面積限制,去市場上買商品房,可以購買面積更大的,地段的選擇餘地也大大增加。目前已有2戶家庭辦理了共有產權式的經適房貨幣補貼。金壇市規定,政府出資份額為經適房貨幣補貼金額的85%。
  【案例分析】陳建軍舉了一個例子,市民李某購買了一套122.01平方米的住房,總房款為442963元,政府發放了45000元的貨幣補貼金額,那麼政府產權部分就是45000×85%÷442963×122.01=10.53平方米,李某個人擁有的產權面積就是111.48平方米。而5年後上市交易,李某同樣需要和政府按比例分配收益。  (原標題:我省經適房確立“共有產權”核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d11cdiu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